福建出台人工智能政策,新旧十条及实施方案背后深意几何?
近日,有个名为《福建省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》的文件出台了,这份文件被简称为《实施方案》。按《福建省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》提出的内容来看,要聚力去发展行业垂直模型、新一代智能终端、智能体这些新技术新产品,还要培育壮大重点骨干企业,打造提升高能级公共平台,以此加快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,推动“人工智能+”实现深度融合应用,进而赋能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记者林霞于2月10日在福建日报·新福建客户端报道此事。
2023年时,福建出台了《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》,也就是所谓的“旧十条”,去年年底,《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》被出台了,这就是“新十条”,之后,《福建省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》也出台了,这一连串一揽子重磅政策出台的背后,有着怎样的深意?其“含金量”到底有多高?针对这个,记者去采访了福建省工信厅的相关负责人。
据介绍,“新十条”是基于对原有政策的评估而被提出的,此举措,举措所涉的新10条措施,其支持力度更大,而且针对性更强。此次的《实施方案》,它进一步明确了“新十条”的详细范围,还明确了其标准,此外,它提出要对优质人工智能项目采取最高限额、分档补助等这类方式予以支持,并且还提出了具体的申报条件,以及实施流程。
于“旧十条”而言,去年年末的“新十条”增添了好些针对性颇为突出的支持举措。比如说,将培育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当作主要攻克方向,把培育平台视为关键着力点,予以支持培育高层次人才。
其具体的做法是什么呢?《实施方案》清晰详尽地明确了具体的补助的标准,这儿呢,综合起来考量项目投入的状况、技术先进的程度、升级具备的可持续性、用户其使用的评价以及推广所取得的成效等诸多因素,针对于人工智能优质的行业垂直模型,划分成A、B、C三档依次分别给予1000万、600万、300万元的补助,而且补助的金额不会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.0%。与此同时,全面考量平台建设投入情况、研发创新能力状况、共享服务水平情形等诸多因素,针对优质平台牵头建设单位,划分成A、B、C三档,分别予以500万、300万、100万的一次性补助;补助金额不会超出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50%。
此前,“新十条”提升了“旧十条”里3条延续政策的奖补标准,其一,增强力度培育人工智能优质企业,其二,加大力度去培育人工智能优质产品,其三,加大力度对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招商对接予以支持。
《实施方案》再作进一步说明,支持培育人工智能领域的优质企业,要综合考量综合实力、研发创新以及市场应用等多方面因素,针对优质企业划分A、B档,分别给予300万、100万的一次性奖励,支持开发包含新一代智能终端、智能体、智能芯片、智能装备、具身智能、脑机接口等在内的人工智能优质产品,需综合考虑产品的技术创新、推广应用成效以及用户侧评价等因素,对人工智能优质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基于“旧十条”的政策基础,“新十条”扩大了算力补助政策的普惠范围,降低了补助门槛。《实施方案》指出,支持相关企业降低算力使用成本,此类企业为开发或应用人工智能模型的企业。对于年度购买智能算力服务总金额达10万元(含)以上的企业,会按照企业年度实际购买智能算力服务费用,以不超过50%的比例给予补助,且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。
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《实施方案》针对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的申报给出了特定条件,此申报主体得具备专业的人工智能项目研发团队,相关模型要有明确的应用场景需求,有稳定的数据集来源,模型设计得科学合理,具备较高的准确性与可靠性,已经实现了应用,并且应用效果显著,项目总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等。同时,《实施方案》对人工智能优质产品、人工智能创新优质平台、人工智能优质企业、采购算力服务补助等申报也提出了具体条件。
据知悉,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项目,可先向所属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工信部门去报送,之后后者会对申报材料开展初步审查,接着省级方面会组织专家,通过采取材料评审或者展示答辩等方式来进行评审。对于达成重大技术突破、能够快速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优质项目,省级方面会适时牵头组织,并且在相关行业进行推广对接。
作者:编辑